关于全市陶研立项课题开题指导与结题鉴定等
管理工作意见
各市、区陶研管理片(教育学会),各有关课题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教师参与陶研课题研究的热情日益高涨。为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提高研究质量,现就已经批准立项的陶研课题开题指导和结题鉴定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陶研课题研究的基本原则。本会立项或接受委托管理的所有课题研究均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南;本会推动的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奉行为教育发展与改革实践服务、为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成长服务的宗旨。
二、 关于陶研课题的日常指导
(一)分级管理:省 “陶研专项”和省陶研会重点课题按省
教育科学规划办和省陶研会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省“陶研专项”课
题由省教科规划办委托省陶研会常规管理。省陶研会一般课题和市陶研会重点课题,由市陶研会和市、区陶研管理片管理。市陶研会一般课题、微型课题委托相关市、区陶研管理管理片。
(二)检查与督导。除省 “陶研专项”和省陶研会重点课题按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和省陶研会课题管理办法管理外,省陶研会一般课题和市陶研会课题委托有关市、区陶研管理片进行抽查和督促,每年抽查三分之一左右,抽查内容包括:经常性活动情况、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档案建设、简报、成果转化等。抽查汇总结果报送市陶研会。
(三)关于课题变更。凡需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延期完成时间、中止研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变动等,由课题组提交书面请示,经市、区审核通过后再分别报有关批准立项单位备案。
三、关于组织开题与结题鉴定。课题批准立项后,应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课题完成应及时向批准立项单位或管理单位提出结题
鉴定的申请。 课题开题与结题鉴定一般应以会议形式进行;可单独组织,也可若干课题集中组织;专家指导费按苏州市财政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课题承担。省“陶研专项”和陶研重点课题的专家组成员应为5—7人,其中省陶研(教科研或学科教学)专家不少于3人,组长由省陶研会指定;省一般课题应在3-5人,组长由省陶研会指定省陶研专家担任;市陶研重点课题专家组成员应为3—5人,市一般课题和微型课题由课题负责人与所在市、区陶研管理片协商确定。
课题鉴定时,所有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结题鉴定后,课题组应按规定将结题材料分别报送给立项批准单位,同时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课题结题鉴定必备文件包括:开题报告,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成果简介,主件及必要附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以及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
省、市陶研会课题管理工作负责人分别为:省陶研会王凯副秘书长,联系电话15996284888;市陶研会衡炳锋副秘书长,电话18806202727。
报送:江苏省陶行知研究会
上一条:关于做好省陶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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